塔州补助
第二轮COVID-19中小企业可持续性补助计划(Business Continuity Grant program Round 2)将为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750的补助,让他们聘请受认证的专家为企业提供企业可持续性经营的规划和建议。该项补助总补助金额为$2 million。另外塔州小型企业恢复建议计划补助已开放申请,点击了解详情。
申请时间
2020年8月10日 – 2020年9月7日
一旦所有补助资金用尽,申请会提前关闭。(编者注:请尽快申请)
申请资格
- 截至2020年2月29日,雇佣少于20位等同全职的员工(Full Time Equivalents);
- 在2018-19财政年度的总薪金少于$1.25 million;
- 证明2018-19或2019-20财政年度的年营业额超过$50,000(不含GST),或者对于最近成立的企业,预估年营业额将超过$50,000;
- 在2020年2月29日前,生意相关的ABN生效并持续经营;
- 生意的ABN注册地址必须是塔斯马尼亚州;
- 生意的银行账户名必须和提交申请的生意名一致;
- 企业必须主要在塔斯马尼亚州经营,企业主必须居住在塔斯马尼亚州。
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以证明其符合上述的资格要求。
哪些申请者不符合要求?
此前收到第一轮COVID-19中小企业可持续性补助计划(Business Continuity Grant program Round I)的企业不能申请。
资金用途
资金必须用于获得与业务可持续性计划有关的帮助:
业务可持续性计划协助,或业务/财务建议,必须由具有适当资格的专家或顾问提供,例如会计师或财务顾问。其最低要求为特许会计师(CA),注册执业会计师(CPA)或会计师协会会员(MIPA)。
补助支出证明必须保留至少18个月,并可应要求提供。
资金不可用于
补助资金不可用于日常业务管理和运营相关的一部分的建议,服务和活动,或者位于企业外部或与业务的运营不直接相关的建议,服务和活动。
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获得与业务可持续性计划有关的援助。
不能用于补助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 为债权人或个人债务提供帮助
- 年度税务或会计服务
- 购买,租赁或租赁实物和设备
- 营销活动,广告投放以及营销和通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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