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上一期话题,首次置业养老金存款体系(FHSS Scheme – First Home Super Saver Scheme)的利与弊。
从2018年7月1号起,如您达到或超过65岁,并卖掉持有超过10年以上的自住房,您将可能可以把部分收益(downsizer contribution)供入到养老金账户中, 上限为$300,000澳元(夫妻双方共$600,000澳元),同时可以免于养老金现有的税后供款上限和养老金总金额上限等多种限制。这将是利用养老金优惠税率并快速增加养老金的好方法。
您需要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 您做downsizer 养老金供款时达到或超过65岁(没有最大年龄限制)
- 您的供款来自2018年7月1日或之后出售的房屋所得(以合同日为准),并且不得多于售房所获资金
- 您的自住房在您出售之前由您或您的配偶持有效房产权10年以上(所有权期一般从购买结算日到销售结算日)
- 您的房产位于澳大利亚,不含可居住的旅行拖车,游艇或移动房屋
- 出售房产能满足增值税条例(CGT rules)中的自住房部分豁免条件
- 您在做downsizer 养老金供款时或之前已经提交申请表(downsizer contribution form)到您的养老金
- 您要在收到销售收益(通常是结算日期)的90天内做 downsizer养老金供款
- 此前从没有其它downsizer的养老金供款
- 如果您拥有的是自管养老金 (SMSF),您需要向ATO 上报这项供款,并确保您的信托契约允许接受成员在65岁后的downsizer供款。
案例分析
A 夫妻出售了其自住房获得资金$800,000, 那么夫妻两人各可以供款$300,000到自己的养老金;
B 夫妻出售了其自住房获得资金$400,000, 那么夫妻两人总共只能供款$400,000到养老金,如:一人$300,000,另一人$100,000, 或者平分(每人$200,000)
如果这套房产是纯自主,从来没有出租过,增值部分是无须缴税的。如果有出租的话,按照时间计算增值税,具体还要细分。请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为您订制最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