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25 年 10 月 20 日(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
本文承接我们先前的导读文章: Div 296 解读: 示例、计算与考量因素.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针对超过 300 万澳元退休金余额征收的具争议性的 Div 296 税,在提交参议院审议相关立法草案之前,已进行了修订。
澳大利亚财政部长 Jim Chalmers 于 10 月 13 日 宣布了针对该税改提案的修订,回应了反对者提出的若干主要问题。原方案中最大的争议包括:计划对未实现收益征税,以及未将征税门槛与通胀挂钩。
随着以下修订措施的落实,该法案预计将顺利在参议院获得通过。
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 Div 296 改革要点:

Div 296 拟议修订内容
- 不再对未实现收益征:Division 296 现仅适用于基金层面的已实现收益(realised earnings)。此前的方案原计划对已实现与未实现收益同时征税。
- 设立两档门槛:分别为 300 万澳元与 1000 万澳元,并将随通胀指数调整。原方案仅设有单一的 300 万澳元门槛,且未与通胀挂钩。
- 税率($3M–$10M 区间):对归属于 300 万至 1000 万澳元退休金余额的收益征收 30% 税率(即现有的 15% 税率 + 额外 15% 的 Division 296 附加税)。
- 税率(超过 $10M 部分):对超过 1000 万澳元的部分收益征收 40% 税率。
其中 1000 万澳元门槛 将按 每 50 万澳元为单位进行指数调整。 - 实施日期 :推迟至 2026 年 7 月 1 日 生效,首批评估预计在 2026–27 财年结束后进行。
为何进行这些修订
任何税制改革往往都会引发争议。而试图对未实现收益征税的最初方案,则在一开始就遭到广泛批评。
此次改为仅对已实现收益(realised earnings)征税,解决了此前关于公平性与流动性的担忧,尤其是对持有房地产及其他非流动性资产的成员而言。
此外,原方案未将门槛与通胀挂钩,也引发了“变相向年轻一代征税”的质疑。
如今将现行门槛与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挂钩,既能维持征税针对高额退休金账户的初衷,又避免了通胀导致的隐性扩大征税范围的风险。
Div 296 在 300 万至 1000 万澳元余额间的征税示例
假设 Susan 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退休金总余额为 550 万澳元,并在 2026–27 财年 期间产生 350 万澳元的未实现收益。
根据原先的拟议方案,她的应税基数为 900 万澳元(即 550 万 + 350 万)。
- 其中,超过 300 万澳元的部分为 600 万澳元;
- Div 296 税 仅适用于该超额部分所对应的收益比例。
假设她当年的总收益为 90 万澳元(即 10% 回报率),与超额部分相关的收益比例计算如下:
- $6 million ÷ $9 million × $900,000 = $600,000.
这 60 万澳元 将按 15% Div 296 附加税 征税,产生的税负为:
- 60 万 × 15% = 9 万澳元
而在修订后的方案下,若仅对已实现收益征税、并允许未实现损失递延,则 Susan 的 Div 296 税 可能仅基于未实现部分计算:
- 350 万 × 10% = 35 万澳元的收益
- 35 万 × 15% = 52,500 澳元
因此,修订方案使即时税负减少了 37,500 澳元。
Div 296 在超过 1000 万澳元余额下的征税示例
假设 David 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退休金总余额为 1200 万澳元,
其中包含 900 万澳元的已实现资产 与 300 万澳元的未实现收益。
在 2026–27 财年,他的退休金基金获得 120 万澳元的收益(即 10% 回报率)。
- 其余额中超过 300 万澳元的部分为 900 万澳元;
- 因此,与该超额部分相关的收益比例为:
- 900 万 ÷ 1200 万 × 120 万 = 90 万澳元
这 90 万澳元 将按 15% 的 Division 296 税率 征收附加税,产生的额外税负为:
- 90 万 × 15% = 135,000 澳元。
而根据修订后的方案,若仅将未实现收益纳入计算(且未实现亏损可结转抵扣未来年度),则需按未实现部分对应的收益比例计算:
- 300 万 ÷ 1200 万 × 120 万 = 30 万澳元
- 30 万 × 15% = 45,000 澳元 Div 296 税额
因此,在修订模型下,David 的 Division 296 税负 将从 135,000 澳元降至 45,000 澳元,
即时税负减少了 90,000 澳元。
政策初衷保持不变
该政策的目标仍是通过限制超大额退休金账户的税收优惠来确保公平性。
此前的法案已于 2025 年年中失效,需重新提交议会审议后方可立法生效,但当前的方案已基本确立了政府的最终政策方向。
受 Div 296 及其拟议修订影响的人群
- 退休金总余额超过 300 万澳元的个人将需就超过该门槛部分的已实现收益(realised earnings)缴纳额外税款。
- 退休金余额超过 1000 万澳元的个人将适用更高的边际税率(higher marginal rate)。
- 持有直接房地产或未上市资产的 SMSF(自管退休基金)将因取消对未实现收益征税而受益,但在出售资产实现收益时,仍需提前规划现金流管理。
实务步骤:受托人(Trustees)与顾问(Advisers)应采取的行动
- 审查投资组合: 建立模型,评估可能产生已实现收益(realised gains)的情形,并计算税后结果。
- 重新检视缴款与养老金策略: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 前评估是否需调整贡献与退休金提取安排。
- 强化记录保存: 确保能按成员维度准确追踪已实现收益。
- 规划流动性: 避免因现金流不足而被迫出售或提前处置资产。
- 及早沟通: 与接近 300 万或 1000 万澳元门槛的客户提前讨论影响与规划策略。
关键日期
- 2025 年 10 月 13 日 :政府确认修订后的方案。
- 待定(TBC) : 议会需审议并通过相关立法。
- 2026 年 7 月 1 日 : 拟定生效日期;首批 Division 296 评估预计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 之后进行。
常见问题解答:Division 296 退休金税
Division 296 已经正式立法了吗?
还没有。此前的法案已失效,修订后的版本仍需通过议会审议。政府声明已概述了预期的结构与时间表。
未实现收益会被征税吗?
不会。根据最终方案,仅已实现收益(realised earnings) 会被纳入计算。
征税门槛是否会随通胀调整?
会的。300 万澳元与1000 万澳元两个门槛都将随通胀指数(CPI)上调。
应何时开始规划?
现在就应着手准备。由于政策自 2026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建议在首个评估期开始前,提前进行模型测算与数据系统调整。
MNY Group 如何提供协助
MNY Group 可协助您完成以下工作:
- 针对现有退休金投资组合,进行 Division 296 影响评估与情境建模;
- 审核与优化缴款(contribution)及养老金提取(pension)策略;
- 为 SMSF(自管退休基金) 进行流动性与税务时点分析;
- 准备受托人沟通文件及合规管理框架。
欢迎与我们联系,讨论这些变动将如何影响您的具体情况。
资料来源:澳大利亚财政部公告(2025 年 10 月);Pitcher Partners 与 Perpetual 对 Division 296 方案及时间表的专业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