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296 解读: 示例、计算与考量因素

一场重大变革正在逼近,尤其将对那些高额养老金账户余额的澳大利亚人产生深远影响。根据拟议中的Division 296 税改方案,超过300万澳元的养老金余额收益将被额外征收15%的税率。在这场变革正式生效前,深入了解其具体内容至关重要,这将直接影响您退休生活的财务规划。

什么是 Division 296?

Division 296 是一项针对退休金的新税收规定:根据新规,当您的养老金总余额(TSB)超过300万澳元时,超出部分的投资收益将被额外征收15%的税款。这项改革直指高额养老金账户,旨在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值得注意的是,这项税款将直接向个人征收,完全独立于现有的养老金基金税收体系,这意味着您需要特别关注其带来的税务影响。

Div 296 改变了什么,以及它将如何运作?

Division 296 的运作方式如下:

针对未实现收益征税

Division 296 最具争议的是其对”收益”的界定: 不仅包含已实现的资本增值,还包括未实现的增值。这意味着即便您没有卖出任何养老金投资,仅因资产估值上涨,就可能需要额外缴税。这与澳大利亚现行税收制度形成直接冲突:按照现有规则,资本利得税只在资产实际处置时才会产生。

负收益不退税(但亏损可结转)

若您的养老金账户出现年度亏损或余额回落至300万澳元以下,通常不得申请退还已缴税款。不过,这些亏损可结转至后续年度,用于抵扣未来的应税收益。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结转机制虽能提供部分补偿,却难以完全弥补因资产估值波动导致的税务影响——尤其是当您已就未实现收益缴税后,资产价值又出现下跌的情况。

个人评估

在 Division 296 下,纳税义务由个人直接承担,而不是由退休金基金代为缴纳。这意味着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将向个人纳税人直接发出评税通知。对于拥有自管退休金基金(SMSF)的人士,评估将以每位成员的个人余额为基础,而非以整个基金为单位。

税款支付

个人可以选择通过退休金账户外部资金来支付 Division 296 税款,或者申请从其退休金基金中提取资金用于缴纳。如果个人选择通过退休金基金释放资金支付,通常需要在收到评税通知书后的 60 天内 做出决定。税款一般在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出评税通知书后的 84 天内 到期缴纳。

不随通胀调整的起征点

Division 296 的 300 万澳元起征点将不会进行指数化调整。也就是说,随着时间推移,在通胀和投资回报推高退休金余额的情况下,即使个人的实际财富并未大幅增长,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被纳入该税收范围。

合并所有退休金账户

在计算个人的总退休金余额(TSB) 时,Division 296 将合并其名下所有退休金账户。这包括所有处于累积阶段的账户以及处于退休阶段的账户。

superannuation

Div 296 税款的计算方法

Division 296 税款的计算涉及几个步骤:

  1. 计算超级年金收益:
    这大致是您的总超级年金余额(TSB)从财年初到财年末的变动,并根据供款(需加回)和提取(需扣除)进行调整。
    公式:超级年金收益 = (财年末TSB + 提取额) – (财年初TSB + 供款额)
    请注意:在此计算中,财年初的 TSB 是取实际财年初 TSB 与 300 万澳元两者中的较高值。同样,财年末的 TSB 也取您实际财年末 TSB 与 300 万澳元两者中的较高值。
  2. 确定超过起征点的收益比例:
    这是您财年末TSB中超过300万澳元门槛部分所占的百分比。
    公式:比例 = (财年末TSB – $3,000,000) / 财年末TSB
  3. 计算应税超级年金收益:
    这是您的超级年金收益中需缴纳额外税款的部分。
    公式:应税超级年金收益 = 超级年金收益 × 比例
  4. 应用Division 296税率:
    额外税款为应税超级年金收益的15%。
    公式:Div 296 税款 = 应税超级年金收益 × 15%

Div 296 计算示例

让我们看一个具体的示例:

  • 现状分析:Sarah 在 2025 年 7 月 1 日的总退休金余额(TSB)为 450 万澳元。到 2026 年 6 月 30 日,她的 TSB 增长至 500 万澳元。在这一财年内,她没有任何供款或提取。
  • 计算退休金收益:
    • 财年末TSB = $5,000,000
    • 财年初TSB = $4,500,000
    • 提取额 = $0
    • 供款额 = $0
    • 超级年金收益 = ($5,000,000 + $0) – ($4,500,000 + $0) = $500,000
  • 确定超过起征点的收益比例:
    • 比例 = ($5,000,000 – $3,000,000) / $5,000,000 = $2,000,000 / $5,000,000 = 0.40 或 40%
  • 计算应税退休金收益:
    • 应税超级年金收益 = $500,000 x 0.40 = $200,000
  • 应用 Division 296 税率:
    • Div 296 税款 = $200,000 x 15% = $30,000

在此示例中,Sarah 将需额外支付 30,000 澳元的 Division 296 税款

您需要支付多少额外的 Division 296 税款?

您最终需要缴纳的Division 296税款金额,将根据您的实际退休金余额及其投资收益情况而定。为便于理解,下表以5%的年收益率(按养老金税前收益计算)为例进行说明,并假设期间没有新增供款或提取(示例已做简化处理)。请注意,实际应纳税额可能因个人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财年初退休金余额财年末退休金余额(5% 增长)收益超过 300 万门槛的比例适用 Div 296 的应税收益Div 296 税款(15%)与现行制度差额*
$3,000,000$3,150,000$150,0004.76%$7,140$1,071$6,069
$3,500,000$3,675,000$175,00018.49%$32,357$4,853$27,503
$4,000,000$4,200,000$200,00028.57%$57,140$8,571$48,569
$4,500,000$4,725,000$225,00036.50%$82,125$12,319$69,806
$5,000,000$5,250,000$250,00042.86%$107,150$16,072$91,077
$5,500,000$5,775,000$275,00047.99%$131,972$19,795$112,176
$6,000,000$6,300,000$300,00052.38%$157,140$23,571$133,569

Division 296 是针对养老金余额超过 300 万澳元部分所征收的附加税,而非替代现行养老金收益税(累积阶段税率为15%,部分退休阶段可免税)。因此,上表仅反映 Division 296 项下的额外税负,并未包含纳税人已缴纳的其他养老金税款。

案例研究

以下案例研究展示了 Division 296 的影响。

案例研究 1:David – 3,200,000 澳元超级年金余额

David 现年 62 岁,截至 2025 年 7 月 1 日,其退休金余额为 3,200,000 澳元。他仍在兼职工作,并且不计划在未来一年进行重大供款或提取。他的退休金基金在 2025–26 财年获得了 6% 的回报。

  • 现状分析:David 的余额仅略高于 300 万澳元的门槛。尽管他的基金表现良好,但 Division 296 的额外税款仍会减少其净收益。
  • Div 296 税款计算:
    • 2025年7月1日TSB: $3,200,000
    • 收益 (6% of $3,200,000): $192,000
    • 2026年6月30日TSB: $3,200,000 + $192,000 = $3,392,000
    • 超级年金收益 (Div 296): ($3,392,000 + $0) – ($3,200,000 + $0) = $192,000
    • 超过$300万的比例: ($3,392,000 – $3,000,000) / $3,392,000 = $392,000 / $3,392,000 ≈ 0.1156 或 11.56%
    • 应税超级年金收益: $192,000 x 0.1156 ≈ $22,195.20
    • Div 296 税款: $22,195.20 x 15% = $3,329.28
  • 影响与支付:David 将收到一份约 $3,329.28 的 Division 296 税款评税通知书。他可以选择使用个人现金储备支付,或申请从其退休金基金中释放资金来支付。由于他的余额仅略微超过门槛,额外税款金额虽然不大,但依然会对其退休金的净增长产生显著影响。

案例研究 2:Maria – 5,690,000 澳元超级年金余额

Maria 现年 58 岁,截至 2025 年 7 月 1 日,其退休金余额为 5,690,000 澳元。她仍在全职工作,并计划在未来几年继续让退休金增长,不进行大额提取。在 2025–26 财年,她的基金获得了 5% 的回报。

  • 现状分析:Maria 的余额远高于 300 万澳元门槛,因此 Division 296 的影响会更加显著。她的额外税款将远高于仅略微超过门槛的投资者。
  • Div 296 税款计算:
    • 2025年7月1日TSB: $5,690,000
    • 收益 (7% of $5,690,000): $398,300
    • 2026年6月30日TSB: $5,690,000 + $398,300 = $6,088,300
    • 超级年金收益 (Div 296): ($6,088,300 + $0) – ($5,690,000 + $0) = $398,300
    • 超过$300万的比例: ($6,088,300 – $3,000,000) / $6,088,300 = $3,088,300 / $6,088,300 ≈ 0.5073 或 50.73%
    • 应税超级年金收益: $398,300 x 0.5073 ≈ $202,152.39
    • Div 296 税款: $202,152.39 x 15% = $30,322.86
  • 影响与支付:Maria 将收到一份约 $21,259.28 的 Division 296 税款评税通知书。她可以选择用个人资金缴纳,也可以申请从退休金基金中释放资金支付。相比余额刚超过门槛的人群,Maria 需要承担的额外税款数额大得多,这可能会显著影响她的长期退休金增长和投资回报。
Retirement

Div 296 何时生效?

Division 296 拟自 2025 年 7 月 1 日 起生效。这意味着,首批 Division 296 税款评税将以 2025–26 财年 为基础,并将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 之后由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出。

为何针对超过300万澳元超级年金的额外税存在争议?

Division 296 自提出以来,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对未实现收益征税在澳大利亚并非惯例

Division 296 最具争议的核心在于其颠覆了澳大利亚传统的征税原则。该税制将未实现的资本增值纳入应税收益范围。这与澳大利亚现行的资本利得税制形成根本性冲突:现行制度仅在资产出售、收益实际实现时才征税。而新规却要求纳税人为可能转瞬即逝的”账面利润”提前缴税,即便这些未实现收益最终因资产贬值而化为乌有。这种突破性的征税方式不仅开创了危险先例,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来政府是否会将该模式延伸至其他资产领域,从而引发更广泛的税务变革。

SMSF 可能面临流动性挑战

对于自管养老金(SMSF)持有大量非流动性资产(如不动产或私募投资)的投资者来说,Division 296对未实现收益征税的规定可能造成显著的现金流压力。即便基金整体运营良好,投资者仍可能面临两难抉择:要么被迫提前变卖资产,要么动用养老金以外的个人资金来缴税。这种情况不仅会打乱既定的长期资产配置计划,更可能在市场低迷时期被迫贱卖资产,从而引发”亏损变现”的恶性循环,进一步加剧财务风险。

Div 296 的起征点不随通胀调整

Division 296设定的300万澳元起征点并未与通货膨胀挂钩。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通胀持续侵蚀货币购买力、同时投资回报推动退休金余额自然增长的双重作用下,越来越多的澳大利亚人可能会被纳入该税收的适用范围——即便这些纳税人未来的实际财富水平可能已达不到当前”高净值”的标准。这种缺乏指数化调整的设计,可能产生类似”税级攀升”的效果,使受影响人群范围逐渐扩大,从而引发更多关于政策合理性的争议。

增加复杂性

Division 296的实施让本就复杂的养老金税收体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新规要求精确计算调整后的总养老金余额(TSB)和收益比例,这些技术环节都需要特别审慎处理。特别是对于财务安排复杂的投资者来说,往往需要额外依赖专业顾问的协助。

潜在的更好解决方案

批评者指出,政府在优化养老金税收优惠时,本可采取更公平且简便的替代方案。主要建议包括:改革供款上限机制、调整现有税率结构,或采用替代性养老金余额评估方法。这些方案被认为既能实现政策目标,又可避免Division 296带来的复杂性。

政府将从 Div 296 中获得多少额外税收?

澳大利亚政府预计,Division 296 将为联邦财政带来可观的收入。最初的预测显示,该措施每年可增加约 23 亿澳元的税收。然而,由于 300 万澳元起征点未进行指数化调整,再加上复利回报的长期累积效应,预计未来这一税收收入将显著增长,受影响的人群也会不断扩大。

我还需要注意其他退休金相关税收吗?

是的,澳大利亚的退休金体系还包含其他一些您需要了解的税收组成部分。

Div 293 – 年收入超过 25 万澳元需额外缴纳 15% 税

Division 293税是一项针对优惠性退休金供款(包括雇主供款和薪金牺牲供款)的额外15%征税。当个人在一个财年内的应税收入加上优惠性供款总额超过25万澳元时,超出部分的优惠性供款将适用这项附加税。这使得高收入人群的优惠性供款实际税率可能从常规的15%提高到30%。澳大利亚税务局(ATO)会在您需要缴纳Division 293税时向您发出正式通知。

供款税(优惠性供款的15%税)

在澳大利亚养老金体系中,优惠性供款(包括雇主强制缴纳的Superannuation Guarantee和自愿性薪金牺牲供款)在存入养老金账户时,统一按15%的税率征税。这一优惠税率显著低于大多数纳税人的边际所得税率,充分体现了政府通过税收优惠鼓励长期养老储蓄的政策导向。

累积阶段的收益税(15%)

在退休金的累积阶段(即您尚未开始提取养老金之前),退休金基金内的投资收益(例如利息、股息和资本利得)通常按最高 15% 的税率 征税。该税款由您的退休金基金代为缴纳,而不是由个人直接缴纳。

退休阶段的收益税(在转移余额上限内为0%)

当您开始领取养老金(income stream/pension)时,用于支付该养老金的投资所产生的收益通常可享受免税待遇,但这一免税优惠设有上限,即转移余额上限(Transfer Balance Cap)。目前,该上限为 190 万澳元(可指数化调整)。超过此上限的金额必须保留在累积账户 中,其产生的收益将继续按 15% 税率征税。

非优惠性供款税(在额度内为0%)

非优惠性供款(Non-concessional contributions)来自您的税后收入。只要不超过年度非优惠性供款上限,这部分供款在存入退休金基金时通常无需缴税。但如果超出上限,就可能面临额外的税收负担,且金额可能相当可观。

退休金提取税

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已年满 60 岁并退休(或满足其他释放条件),无论是一次性提取(lump sum),还是以养老金形式定期领取,您的退休金提取通常都是完全免税的。但如果您在 60 岁之前 提取一次性金额,则可能需要就退休金中的应税部分缴税,具体取决于您的年龄和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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