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州補助
第二輪COVID-19中小企業可持續性補助計劃(Business Continuity Grant program Round 2)將為每個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750的補助,讓他們聘請受認證的專家為企業提供企業可持續性經營的規劃和建議。該項補助總補助金額為$2 million。另外塔州小型企業恢復建議計劃補助已開放申請,點擊了解詳情。
申請時間
2020年8月10日 – 2020年9月7日
一旦所有補助資金用盡,申請會提前關閉。(編者註:請盡快申請)
申請資格
- 截至2020年2月29日,雇傭少於20位等同全職的員工(Full Time Equivalents);
- 在2018-19財政年度的總薪金少於$1.25 million;
- 證明2018-19或2019-20財政年度的年營業額超過$50,000(不含GST),或者對於最近成立的企業,預估年營業額將超過$50,000;
- 在2020年2月29日前,生意相關的ABN生效並持續經營;
- 生意的ABN註冊地址必須是塔斯馬尼亞州;
- 生意的銀行賬戶名必須和提交申請的生意名一致;
- 企業必須主要在塔斯馬尼亞州經營,企業主必須居住在塔斯馬尼亞州。
申請者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以證明其符合上述的資格要求。
哪些申請者不符合要求?
此前收到第一輪COVID-19中小企業可持續性補助計劃(Business Continuity Grant program Round I)的企業不能申請。
資金用途
資金必須用於獲得與業務可持續性計劃有關的幫助:
業務可持續性計劃協助,或業務/財務建議,必須由具有適當資格的專家或顧問提供,例如會計師或財務顧問。其最低要求為特許會計師(CA),註冊執業會計師(CPA)或會計師協會會員(MIPA)。
補助支出證明必須保留至少18個月,並可應要求提供。
資金不可用於
補助資金不可用於日常業務管理和運營相關的一部分的建議,服務和活動,或者位於企業外部或與業務的運營不直接相關的建議,服務和活動。
補助資金必須用於獲得與業務可持續性計劃有關的援助。
不能用於補助的示例,包括但不限於:
- 為債權人或個人債務提供幫助;
- 年度稅務或會計服務;
- 購買,租賃或租賃實物和設備;
- 營銷活動,廣告投放以及營銷和通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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