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曾聊到過買生意和自建店的利與弊,那麽這次我們將分析一下在澳洲特許經營稅務所需要了解的一些稅務常識。
在澳洲,特許經營非常常見。包括麥當勞,7-11,Domino』s 等生意,其實都是特許經營的一種。
如果您有意在澳洲建立特許經營的生意,那麽您首先要了解的就是澳洲聯邦特許經營行為準則(federal Franchising Code of Conduct)。這份準則涵蓋了特許經營區域的主要法規,它對授權方規定了嚴格的義務,以確保特許經營協議的公平性。該準則還要求授權方與受許方在彼此的所有交易中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行事。而對於準則的違規行為則很可能會造成嚴重的處罰。
從稅務的角度來看,特許經營業務的啟動和運營與大多數其他小型企業有著相似之處。但是,授權方和受許方之間的特定付款和交易會有不同的稅收處理方式。 同時,授權方和受許方各自都需要有獨立的澳大利亞商業號碼(ABN)。
初始特許經營費抵扣
作為受許方,您向授權方提供的初始特許經營費或轉讓費構成了經營業務成本基礎的一部分,是資本資產。由於這些費用是在企業中進行的資本投資,因此您無法將其作為營業費用從年度報稅時扣除。
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特許經營續期費可能構成您成本基礎的一部分。任何未包含在成本基礎中的續期費可以作為營業費用扣除。同時,您還可以將支付給授權方進行持續培訓的費用作為營業費用抵扣。
消費稅(GST)
如果授權方註冊了消費稅,那麽您對其的付款中會包括10%的澳大利亞商品及服務稅(GST)費用。如果您作為受許方也註冊了消費稅,那麽您可以向ATO申請以下一些款項中包含的GST費用的退稅:
- 初始特許經營費;
- 特許經營續期費;
- 特許經營服務費或特許權使用費;
- 廣告費;
- 轉讓費;
- 培訓費。
持續特許權使用費或利息費用
購買特許經營權的協議中會包括持續特許的持續權使用費, 利息費用等。這些付款通常會用作總部的一些費用,例如管理,廣告和技術支持相關的費用。與初始特許經營權使用費不同,持續特許權使用費或利息費是持續產生的營業費用,所以您通常可以將其用作為抵扣使用。
非稅務居民授權方
有些授權方並不是澳洲稅務居民,同時您作為受許方也需要向他們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或利息。那麽在這種情況下,您必須保留扣押30%的特許權使用費,並保留扣押10%的總利息金額。(與非居民居住國簽訂的雙重征稅協議可能會降低此稅率。) 您需要將扣押的金額上繳給ATO,並在相關報告期的經營活動報表中申報此金額。
之後,您需要將年度總的特許權使用費和利息費用和您之前保留並上繳的費用通過PAYG withholding from interest, dividend and royalty payments paid to non-residents – annual report 這份年度報告表格上報給ATO。
只有在您上報並上繳了扣押的金額時,您才可以在報稅時將特許權使用費和利息費作為營業費用扣除。
特許經營
如果您決定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或終止特許經營,那麽您可能需要考慮資本利得稅(CGT)和消費稅(GST)的稅務申報。您可以根據包含在企業成本基礎中的初始特許經營費或轉讓費來計算您的資本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