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5 年 10 月 20 日(澳洲東部標準時間)
本文承接我們先前的導讀文章:Div 296 詳解: 範例、計算與注意事項
澳洲聯邦政府針對超過 300 萬澳元退休金餘額徵收的具爭議性的 Div 296 稅,在提交參議院審議相關立法草案之前,已進行了修訂。
澳洲財政部長 Jim Chalmers 於 10 月 13 日 宣布了針對該稅改提案的修訂,回應了反對者提出的若干主要問題。原方案中最大的爭議包括:計畫對未實現收益徵稅,以及未將徵稅門檻與通脹掛鉤。
隨著以下修訂措施的落實,該法案預計將順利在參議院獲得通過。
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 Div 296 改革要點:

Div 296 擬議修訂內容
- 不再對未實現收益徵稅 : Division 296 現僅適用於基金層面的已實現收益(realised earnings)。此前的方案原計畫同時對已實現與未實現收益徵稅。
- 設立兩檔門檻 : 分別為 300 萬澳元與 1000 萬澳元,並將隨通脹指數調整。原方案僅設有單一的 300 萬澳元門檻,且未與通脹掛鉤。
- 稅率($3M–$10M 區間) : 對歸屬於 300 萬至 1000 萬澳元退休金餘額的收益徵收 30% 稅率(即現有的 15% 稅率 + 額外 15% 的 Division 296 附加稅)。
- 稅率(超過 $10M 部分) : 對超過 1000 萬澳元的部分收益徵收 40% 稅率。
- 其中 1000 萬澳元門檻 將按 每 50 萬澳元為單位進行指數調整。
- 實施日期 : 推遲至 2026 年 7 月 1 日 生效,首批評估預計在 2026–27 財年結束後進行。
為何進行這些修訂
任何稅制改革往往都會引發爭議——而試圖對未實現收益徵稅的最初方案,從一開始便遭到廣泛批評。
此次改為僅對已實現收益(realised earnings)徵稅,解決了此前關於公平性與流動性的疑慮,尤其是對持有房地產及其他非流動性資產的成員而言。
此外,原方案未將門檻與通脹掛鉤,也引發了「變相向年輕一代徵稅」的質疑。
如今將現行門檻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掛鉤,既能維持對高額退休金帳戶徵稅的初衷,又避免了通脹造成的隱性擴大徵稅範圍的風險。
Div 296 在 300 萬至 1000 萬澳元餘額間的徵稅示例
假設 Susan 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退休金總餘額為 550 萬澳元,並在 2026–27 財年 期間產生 350 萬澳元的未實現收益。
根據原先的擬議方案,她的應稅基數為 900 萬澳元(即 550 萬 + 350 萬)。
- 其中,超過 300 萬澳元的部分為 600 萬澳元;
- Div 296 稅 僅適用於該超額部分所對應的收益比例。
假設她當年的總收益為 90 萬澳元(即 10% 回報率),與超額部分相關的收益比例計算如下:
- 600 萬 ÷ 900 萬 × 90 萬 = 60 萬澳元
這 60 萬澳元 將按 15% Div 296 附加稅 徵稅,產生的稅負為:
- 60 萬 × 15% = 9 萬澳元
而在修訂後的方案下,若僅對已實現收益徵稅,並允許未實現損失遞延,則 Susan 的 Div 296 稅 可能僅基於未實現部分計算:
- 350 萬 × 10% = 35 萬澳元的收益
- 35 萬 × 15% = 52,500 澳元
因此,修訂方案使即時稅負減少了 37,500 澳元。
Div 296 在超過 1000 萬澳元餘額下的徵稅示例
假設 David 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退休金總餘額為 1200 萬澳元,其中包含 900 萬澳元的已實現資產 與 300 萬澳元的未實現收益。
在 2026–27 財年,他的退休金基金獲得 120 萬澳元的收益(即 10% 回報率)。
- 其餘額中超過 300 萬澳元的部分為 900 萬澳元;
- 因此,與該超額部分相關的收益比例為:
- 900 萬 ÷ 1200 萬 × 120 萬 = 90 萬澳元
這 90 萬澳元 將按 15% 的 Division 296 稅率 徵收附加稅,產生的額外稅負為:
- 90 萬 × 15% = 135,000 澳元
而根據修訂後的方案,若僅將未實現收益納入計算(且未實現虧損可結轉抵扣未來年度),則需按未實現部分對應的收益比例計算:
- 300 萬 ÷ 1200 萬 × 120 萬 = 30 萬澳元
- 30 萬 × 15% = 45,000 澳元 Div 296 稅額
因此,在修訂模型下,David 的 Division 296 稅負 將從 135,000 澳元降至 45,000 澳元,即時稅負減少了 90,000 澳元。
政策初衷保持不變
該政策的目標仍是透過限制超大額退休金帳戶的稅收優惠來確保公平性。
此前的法案已於 2025 年年中失效,需重新提交議會審議後方可立法生效,但當前的方案已基本確立了政府的最終政策方向。
受 Div 296 及其擬議修訂影響的人群
- 退休金總餘額超過 300 萬澳元的個人將需就超過該門檻部分的已實現收益(realised earnings)繳納額外稅款。
- 退休金餘額超過 1000 萬澳元的個人將適用更高的邊際稅率(higher marginal rate)。
- 持有直接房地產或未上市資產的 SMSF(自管退休基金)將因取消對未實現收益徵稅而受益,但在出售資產實現收益時,仍需提前規劃現金流管理。
實務步驟:受託人(Trustees)與顧問(Advisers)應採取的行動
- 審查投資組合: 建立模型,評估可能產生已實現收益(realised gains)的情形,並計算稅後結果。
- 重新檢視繳款與退休金策略: 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 前,評估是否需調整繳納額(contribution)與退休金提取安排(pension withdrawal)。
- 強化紀錄保存: 確保能按成員層級準確追蹤已實現收益。
- 規劃流動性: 避免因現金流不足而被迫出售或提前處置資產。
- 及早溝通: 與接近 300 萬或 1000 萬澳元門檻的客戶提前討論潛在影響與應對策略。
關鍵日期
- 2025 年 10 月 13 日 : 政府確認修訂後的方案。
- 待定(TBC) :議會需審議並通過相關立法。
- 2026 年 7 月 1 日:擬定生效日期;首批 Division 296 評估預計於 2027 年 6 月 30 日 之後進行。
常見問題解答:Division 296 退休金稅
Division 296 已經正式立法了嗎?
還沒有。此前的法案已失效,修訂後的版本仍需通過議會審議。政府聲明已概述了預期的結構與時間表。
未實現收益會被徵稅嗎?
不會。根據最終方案,僅已實現收益(realised earnings)會被納入計算。
徵稅門檻是否會隨通脹調整?
會的。300 萬澳元與1000 萬澳元兩個門檻都將隨通脹指數(CPI)上調。
應何時開始規劃?
現在就應著手準備。由於政策自 2026 年 7 月 1 日 起實施,建議在首個評估期開始前,提前進行模型測算與資料系統調整。
MNY Group 如何提供協助
MNY Group 可協助您完成以下工作:
- 針對現有退休金投資組合,進行 Division 296 影響評估與情境建模;
- 審核與優化繳款(contribution)及退休金提取(pension)策略;
- 為 SMSF(自管退休基金) 進行流動性與稅務時點分析;
- 準備受託人溝通文件及合規管理框架。
歡迎與我們聯繫,討論這些變動將如何影響您的具體情況。
資料來源:澳洲財政部公告(2025 年 10 月);Pitcher Partners 與 Perpetual 對 Division 296 方案及時間表的專業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