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keeper 2.0(延期後的留職津貼) – Extension政策背景
原本的JobKeeper Payment Scheme津貼將於2020年9月27日結束。鑒於目前疲軟的經濟,政府決定將JobKeeper Payment Scheme至2021年3月28日(JobKeeper 2.0)。補貼將會更加針對於幫助在疫情中受到影響的企業及員工,與此同時,補貼金額將分階段逐步降低。
補助形式
與原本的JobKeeper Payment Scheme的補助形式相同,即符合條件的實體(公司/自雇/非營利性組織等)需要預先支付員工實際工資,ATO隨後補貼符合條件的實體。
時間軸
JobKeeper extension第一階段:
2020年9月27日 – 2021年1月3日
JobKeeper extension第二階段:
2021年1月4日 – 2021年3月28日
註:現在仍可申請延期前的JobKeeper Payment Scheme,我們在幫助不同實體實際進行了GST營業額測試後,很多實體實際能使用替代方法滿足營業額下降的要求。
JobKeeper 2.0(延期後的留職津貼)符合條件的實體
與原JobKeeper Payment Scheme的要求相同,不同的實體要求滿足不同程度的綜合年度營業額下降測試要求:
- 超過$1 billion 綜合年度營業額的企業需要營業額下降50%;
- 低於$1 billion 綜合年度營業額的企業需要營業額下降30%;
- 已註冊的慈善機構需要綜合年度營業額的企業需要營業額下降15%。
測試要求,實體需要提供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期間的數據重新進行GST營業額測試,本次測試將會要求對比2019年6月季度與9月季度的GST營業額(按月或按季度),或使用ATO的替代測試進行計算營業額下降。
根據Treasury的文件顯示,延期後的時間的營業額測試需要全部使用實際數據而非預估數據,這是與原本JobKeeper Payment Scheme的要求所不同的。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3月28日需要再此進行測試(將會加入2020年12月季度數據)。
JobKeeper 2.0(延期後的留職津貼)符合條件的員工
與雇主持續有雇傭關系;
- 2020年3月1日前,全職,兼職,長期Casual或固定周期類的員工(註:2020年3月1日後雇傭的員工仍然不滿足條件);
- 18歲以上並且不能是全職學生;
- 2020年3月1日是澳大利亞永久居民以及公民,以及持有Visa 444的澳洲稅務居民。
- 沒有正在領取澳洲政府提供的Parental Leave津貼;
- 沒有正在領取工傷補助。
JobKeeper 2.0補助金額
針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員工或Business participants
實際操作中,ATO將會針對不同工作情況提供不同的工作時間計算方法,例如休年假的時間是否計算等,我們將會在ATO公布細則後進行跟進。
澳洲财税观察
對財務稅務的準確理解,實時更新以及分享最新法案是澳洲財稅觀察一直秉承的理念。卓誠立和的會計師們通過澳洲財稅觀察發布我們的視角的分析以及解讀。 我們實時更新的政策來源包括但不限於聯邦稅務局(ATO),澳大利亞議會官方網站,澳大利亞Treasury官網,Business Australia,權威稅法數據庫,Chartered Accountant官網以及州政府官網等。
在卓誠立和會計師事務所,我們通過了解客戶,分析不同方面的財稅法案, 結合我們團隊的豐富實際經驗, 提供最佳參考方案。我們是您最佳的財稅夥伴。
自JobKeeper Payment Scheme公布以來,我們詳細的跟蹤了其帶來的稅務/財務影響的方方面面,包括:
JobKeeper Payment Scheme月度Declaration
个体纳税人获得JobKeeper收入的报税内容
針對需要申請Jobkeeper Payment的客戶,卓誠立和的會計師們通過一對一的溝通,有針對性的對該政策帶來的不同方面的影響進行了解答,包括Payroll的處理方式,Payroll Tax的影響以及其他潛在財務問題的影響。
本文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https://www.ato.gov.au/General/JobKeeper-Payment/JobKeeper-key-dates//#Keydates
https://treasury.gov.au/coronavirus/jobkeeper/extension
Coronavirus Economic Response Package (Payments and Benefits) Rules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