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合同如何影響GST的申報?


取消合同如何影響GST的申報

在當前的商業環境下,交易雙方協商取消或者修改部分訂單的情況時常發生。此類改變會帶來GST計算的相應變化,影響GST的申報。

通常在雙方簽訂合同後,采購方會提前繳納部分款項(Upfront)甚至全額給供應方(Supplier),供應方會按照GST申報要求,按季度或月度繳納該筆代收的GST。采購方同理也需要按照月度或季度申請GST的返還。如果雙方協商取消該筆訂單,且季度或月度BAS已申報,則GST需要做出相應的稅務調整。

取消合同如何影响GST的申报?

取消合同如何影響GST的申報?

 

GST的稅務調整 – Adjustment Event

如果雙方協商供應方同意全額退款, 雙方則可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GST的申報。

對供應方來說,由於其在上一個GST申報周期多繳納稅款(Credit Error),則可在後期的GST申報(BAS)中修改至正確的金額,可修改周期通常為申報後的4年零1天。

對采購方來說,由於其在上一個GST申報周期退回了這部分稅款(Debit Error),在下一個申報周期時,與上一個GST申報周期有差額。

具體修改可修改BAS的時間如下:

年營業額低於$20 million的采購方,可於提交BAS後的18個月內修改;
年營業額高於$20 million的采購方,可於提交BAS後的12個月內修改。

同時可修改BAS的差額的要求如下:

年營業額低於$20 million,差額低於$10,000
年營業額$20 million – $100 million,差額要求低於$20,000
年營業額$100 million – $500 million,差額要求低於$40,000
年營業額$500 million – $1 billion,差額要求低於$80,000
年營業額超過$1 billion,差額要求低於$450,000

以上條件需要時間和差額同時滿足要求才可在後期BAS中修改,如果條件不符合以上情況,還可以在提交BAS的4年零1天內通過修改(revise)原本已提交的BAS,這樣同樣可以修訂之前的差額。

另一種情況,

由於供應方在準備交付產品或者服務時產生了部分開支或者涉及第三方費用,在雙方協商確定取消費用(cancellation fee)後,需要根據該費用包含的內容確定是否需有GST產生。

根據GST Ruling 2009/3 ,結合A New Tax System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1999,取消費用的金額是否包含GST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 Intended Supply
  • Different Supply(Facilitation supply, cancellation supply and release supply)
  • Cancellation fees as damages, penalties and compensation;
  • Security deposits as cancellation fees

案例分析:

MNY College是一家通過RTO註冊,CRICOS認證的教育機構. 該機構提供diploma課程給海外學生,該類課程的收入是GST-FREE的。John在MNY College報名並繳納學費以後,由於自身原因無法參加課程. ABC同意收取$50取消費(cancellation fee)允許John退出課程並返還剩余的學費. $500所包含的服務內容決定取消費用 (cancellation fee) 是否包含GST。

如果$500是支付John 完成註冊(enrolment) 產生的相關費用(註意不是申請學生簽證的服務費)以及部分學費,此項收費為MNY College 的GST-Free 收入。

如果$500包含的服務內容為向John提供行政(Student services)服務,此項收費為MNY College的 Taxable supply income 需要交納1/11即 $45.45 GST.

 

編者註:
疫情當下,我們所需要面對的是越來越復雜的商業環境。了解一個行業的運營方式,對於判定收入或支出是否含有GST十分重要。在澳大利亞,提供ASQA註冊教育服務(RTO)是GST-Free的收入. 提供課程輔導,專業培訓課程等教育收入則屬於taxable supply 需要繳納GST。取消或者修改合同的情況常常發生在不同的行業 比如教育行業,房地產開發行業等。企業需要按照稅務局要求正確的處理其中的GST申報。

 

本文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QC16233

更多信息可以參考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C2017C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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