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乘用車服務征費 – Commercial Passenger Vehicle Service Levy


維多利亞州稅局(State Revenue Office,以下簡稱SRO)在2018年5月3日公布了一項新征費 – 商用乘用車服務征費(Commercial Passenger Vehicle Service Levy)。

新規主要內容是,SRO將從2018年7月1日開始,對所有在維州的出租車和租車業務(包括共享乘車,如Didi,Uber, Taxify等)的每次車程收取$1澳元稅款。 因此,所有在維州的出租車和租車業務商家都必須在線註冊。註冊於2018年7月1日開放。

如果通過網站、應用程序或通過電話預訂旅程,則預訂的商家必須支付該費用。如果車程是從被乘客主動呼叫,司機或其雇主必須支付征稅。

如果是剛開展的新業務,則必須在開始運營的第一季度的季末之前註冊。

提交季度報表並支付征稅

一旦註冊,就必須使用SRO的在線門戶網站提交季度報表(quarterly returns)並每季度(每年四次)支付征稅。在要提交報表的時候,SRO會發送電子郵件提醒。

在線門戶網站將於2018年7月1日起通過此頁面上的鏈接提供:https://www.sro.vic.gov.au/triplevy

及時更新個人詳細信息

註冊的用戶可以隨時登錄在線門戶並在“your details”部分選擇“update your details”按鈕,以便隨時更新個人信息,如:聯系方式、首選的聯系方式(電子郵件或郵寄)以及提供的商用乘用車服務的類型。

修改季度報表

報表做錯了怎麼辦?用戶可以隨時通過在線門戶修改報表。如果修改後減少了本季度提供的乘車服務次數,則可以申請退款,反之就要補交稅款。

值得註意的是,如果停止交易/提供乘車服務,請及時登陸在線門戶,選擇”update your details”按鈕,然後選擇”cancel your registration”按鈕。當取消註冊後,就必須在14天內通過在線門戶網站提交最終報表(final return)。

評估通知 (Assessment notices)

如果註冊用戶沒有按時提交報稅表並且未在截止日期前繳納稅款,則可能會收到一份評估通知並被要求支付利息和罰款稅。 如果對評估通知有異議或者有疑問,可以通過在線門戶中的”object to an assessment”來反對評估通知。但要註意,反對意見必須基於法律基礎,並有堅實的理據。

GST 消費稅

因為現行法規下,GST適用於任何旅程的全價。如果企業通過增加票價將征收的費用轉嫁給其客戶,則該費用屬於全額票價的一部分,並要繳納GST。

總結: SRO征收的此項levy以及要求提交的季度報表,與要上報給ATO的季度消費稅報表(GST BAS)是完全不同的,請不要混淆。如有疑問,及時聯系我們!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