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上一期話題,首次置業養老金存款體系(FHSS Scheme – First Home Super Saver Scheme)的利與弊。
從2018年7月1號起,如您達到或超過65歲,並賣掉持有超過10年以上的自住房,您將可能可以把部分收益(downsizer contribution)供入到養老金賬戶中, 上限為$300,000澳元(夫妻雙方共$600,000澳元),同時可以免於養老金現有的稅後供款上限和養老金總金額上限等多種限製。這將是利用養老金優惠稅率並快速增加養老金的好方法。
您需要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您做downsizer 養老金供款時達到或超過65歲(沒有最大年齡限製)
- 您的供款來自2018年7月1日或之後出售的房屋所得(以合同日為準),並且不得多於售房所獲資金
- 您的自住房在您出售之前由您或您的配偶持有效房產權10年以上(所有權期一般從購買結算日到銷售結算日)
- 您的房產位於澳大利亞,不含可居住的旅行拖車,遊艇或移動房屋
- 出售房產能滿足增值稅條例(CGT rules)中的自住房部分豁免條件
- 您在做downsizer 養老金供款時或之前已經提交申請表(downsizer contribution form)到您的養老金
- 您要在收到銷售收益(通常是結算日期)的90天內做 downsizer養老金供款
- 此前從沒有其它downsizer的養老金供款
- 如果您擁有的是自管養老金 (SMSF),您需要向ATO 上報這項供款,並確保您的信托契約允許接受成員在65歲後的downsizer供款。
案例分析
A 夫妻出售了其自住房獲得資金$800,000, 那麼夫妻兩人各可以供款$300,000到自己的養老金;
B 夫妻出售了其自住房獲得資金$400,000, 那麼夫妻兩人總共只能供款$400,000到養老金,如:一人$300,000,另一人$100,000, 或者平分(每人$200,000)
如果這套房產是純自主,從來沒有出租過,增值部分是無須繳稅的。如果有出租的話,按照時間計算增值稅,具體還要細分。請咨詢專業的會計師為您訂製最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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