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乘用车服务征费 – Commercial Passenger Vehicle Service Levy


维多利亚州税局(State Revenue Office,以下简称SRO)在2018年5月3日公布了一项新征费 – 商用乘用车服务征费(Commercial Passenger Vehicle Service Levy)。

新规主要内容是,SRO将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对所有在维州的出租车和租车业务(包括共享乘车,如Didi,Uber, Taxify等)的每次车程收取$1澳元税款。 因此,所有在维州的出租车和租车业务商家都必须在线注册。注册于2018年7月1日开放。

如果通过网站、应用程序或通过电话预订旅程,则预订的商家必须支付该费用。如果车程是从被乘客主动呼叫,司机或其雇主必须支付征税。

如果是刚开展的新业务,则必须在开始运营的第一季度的季末之前注册。

提交季度报表并支付征税

一旦注册,就必须使用SRO的在线门户网站提交季度报表(quarterly returns)并每季度(每年四次)支付征税。在要提交报表的时候,SRO会发送电子邮件提醒。

在线门户网站将于2018年7月1日起通过此页面上的链接提供:https://www.sro.vic.gov.au/triplevy

及时更新个人详细信息

注册的用户可以随时登录在线门户并在“your details”部分选择“update your details”按钮,以便随时更新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首选的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以及提供的商用乘用车服务的类型。

修改季度报表

报表做错了怎么办?用户可以随时通过在线门户修改报表。如果修改后减少了本季度提供的乘车服务次数,则可以申请退款,反之就要补交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停止交易/提供乘车服务,请及时登陆在线门户,选择“update your details”按钮,然后选择“cancel your registration”按钮。当取消注册后,就必须在14天内通过在线门户网站提交最终报表(final return)。

评估通知 (Assessment notices)

 如果注册用户没有按时提交报税表并且未在截止日期前缴纳税款,则可能会收到一份评估通知并被要求支付利息和罚款税。 如果对评估通知有异议或者有疑问,可以通过在线门户中的“object to an assessment”来反对评估通知。但要注意,反对意见必须基于法律基础,并有坚实的理据。

GST 消费税

因为现行法规下,GST适用于任何旅程的全价。如果企业通过增加票价将征收的费用转嫁给其客户,则该费用属于全额票价的一部分,并要缴纳GST。

总结: SRO征收的此项levy以及要求提交的季度报表,与要上报给ATO的季度消费税报表(GST BAS)是完全不同的,请不要混淆。如有疑问,及时联系我们!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