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前文提到了,自2016年1月1日起,維州政府向海外投資個人,外資信托以及外資公司征收”缺席業主附加稅” (absentee owner surcharge)。該附加稅從2017年1月1日起已經從0.5%增加到1.5%。如果信托受益人中存在需要納稅的缺席業主(taxable absentees),那麼整個信托所持有的土地都有可能需要繳納這個附加稅。所以,購買物業之前請務必檢查清楚您的信托契約相關條款。
案例分析
那麼如果您已經成立了這種”缺席”公司或信托了怎麼辦?我們也有可能去申請缺席人士土地稅附加稅豁免,但需要滿足特定條件,比如企業是在澳洲成立的、在維多利亞州經營並對經濟和社區做出重大的貢獻、有良好的企業行為等。
好消息是,根據以前地稅局的政策,只有”缺席”公司才可以申請這項豁免。根據2018年地稅局最新政策,符合條件的”缺席”信托的信托管理公司也可以申請這項豁免。而且,此豁免可以追溯過去三年,也就是申請豁免成功之前的三年所繳納的附加稅也有可能申請退回。